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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不能随意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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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在经济生活中,仍然存在一种以搞活经济、扩大企业自主权为名,随意变通税法的做法。例如,有的人以权代法,一句话就改变了国家的锐收法令;有的地区不严格执行枕收管理规定,借权减免,乱开口子;有的主管部门随意下达与税法相悖的文件,支持企业不交或少交税,等等。这种错误做法,不仅破坏了耗法的严肃性,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
出处 《中国税务》 1985年第9期30-30,共1页 China Taxation
关键词 税收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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