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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对絮棉免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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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税务局: 最近,国务院决定,从国家储备中拨出一千万担优质棉花加工成絮棉,免除税收,以优待价销售。
出处 《中国税务》 1985年第10期31-32,共2页 China Taxation
关键词 税务局 优待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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