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财政部颁布的《烟类产品征税办法》,是对烟类产品实施单行征税规定的重要措施,这在建国以来还是第一次。采取这一措施,主要出于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考虑到我国的烟类产品是国家专卖的特种消费品,国家对烟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因此,对烟类产品征税,也必须配合贯彻国家的烟单专卖政策。这一工作做好了,不仅有利于加强国家对烟草行业的计划管理,提高烟类产品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而且对保证烟类产品税收收入的相应增长,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做好这一工作。
出处
《中国税务》
1986年第5期31-32,共2页
China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