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三峡省筹备组,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市财政局、税务局,加发南京市财政局、税务局: 我国现行的工商统一税条例是1958年颁布施行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原规定的税目税率,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对外征税的需要。为了平衡外资企业同国内企业生产同类产品的税收负担,解决各地征税中的问题,经研究,对工商统一税税目税率表中没有列举的电冰箱等产品适用税率,暂作如下规定:
出处
《中国税务》
1986年第6期37-37,共1页
China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