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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娄底两市提前超额完成一九八六年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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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省洪江市、娄底市税务局,认真抓好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征管工作。他们都把此项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的考核指标中,从而调动了专管员的积极性,也加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另外,洪江市税务局加强和完善征管工作,对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申报、入库不及时、拖欠较多的企业,坚持执行'加、扣、罚'制度。娄底市税务局在企业资金紧张的时候。
作者 李安 周鹑轩
出处 《中国税务》 1986年第7期19-19,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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