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有关涉外税收优惠的两个认识问题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为了有利于吸引外资,加快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我国在制定几个涉外所得税法中,坚持了税免从轻、优惠从宽的原则,因而我国的所得税率是低于发达国家和多数发展中国家的。而且,在贯彻执行税法过程中,我国又陆续作出了若干减免税的暂行规定,如《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暂行规定》等。这样,外商来我国投资不但不会冒承担高税的风险,还可以得到较多的合法利益。以上海为例。
作者 吴芝隆
机构地区 上海市财政局
出处 《中国税务》 1986年第9期27-27,共1页 China Tax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