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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税制及其弊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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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包税制也称'商包制',是国家将捐税按一定数额包给私人(或团体)征收的制度。包税制始于古罗马帝国。我国历史上,包税制初见于五代时期,盛行于元朝,以后历朝也屡有发生。五代后唐末年,'募高资户,使输课佃之,户部别置官司总额,不隶州县,或丁多无役,或容庇奸盗,州县不能诘。'这种势豪地主输纳一定的租赋,国家即将营田转由其经营,政府不再征税。以至连容庇奸盗亦不能诘,差役亦不得派的作法。
作者 刘汉屏
出处 《中国税务》 1986年第10期48-48,共1页 China Taxation
关键词 元太宗 包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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