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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原则 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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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叫姜忠昌,今年36岁。1972年参加税收工作,1976年入了党,1983年春担任新河税务所副所长,1985年春调到蓼兰税务所。在这两个所工作期间,我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依靠大家的力量,初步开创了税收工作新局面。新河税务所1983年由市、县两级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1985年蓼兰税务所由县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大家都知道,干我们这一行,接触面广,一些亲朋好友总想利用熟人关系,请客送礼。
作者 姜忠昌
出处 《中国税务》 1987年第2期44-45,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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