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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增值税计算中的“实耗扣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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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增值税计算办法》规定,从198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计算办法有'购进扣税法'和'实耗扣税法'二种。本文试图对按'实耗扣税法'计征增值税作点粗浅的探讨。新的办法规定,按'实耗扣税法'计征增值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税率-扣除税额扣除税额=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委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从以上公式可以看出,计算应纳税额,必须掌握二个数据;一是产品销售收入额,一是扣除税额;而要正确计算出扣除税额。
作者 宋耀萱
出处 《中国税务》 1987年第6期16-18,共3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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