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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对敌百虫等五种农药产品暂免征产品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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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税务局: 据化工部反映,近几年来因原材料涨价等因素的影响,农药企业生产发生较大困难。为支持农业生产的发展,照顾农药生产企业的实际困难,经我们研究,现决定:对敌百虫原粉、敌敌畏乳油、乐果乳油。
出处 《中国税务》 1987年第9期41-42,共2页 China Taxation
关键词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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