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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责公”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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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说,一经查出某企业、某单位有偷漏税问题,本应看作是件不光彩的事。违反税收法规,逃避公民应尽的纳税义务,还不应感到愧怍与内疚么?然而现实情况却不尽然。某些人,包括某些单位的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的偷漏税行为常常抱以无所谓的态度,看不出有多少'以偷税漏税为耻'的表示。财税大检查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一阵风,风过后仍旧依然故我,照偷照漏不误。这个缘由自然可以开列种种。但我以为,长期以来有些人信奉和坚持'法不责公',
作者 房连水
出处 《中国税务》 1987年第9期44-44,共1页 China Taxation
关键词 税收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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