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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销售工业废盐如何征税等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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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西省税务局: 你局(1987)晋税一字第54号文《关于销售工业废盐如何征税问题的请示》收悉。钾渣是一些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出的付产品。其中含有氯化钠50%以上,人畜均不能食用。但经加工提纯后取得的氯化钠,可作为工业用盐。对这部分工业用盐按全税盐征收盐税,企业会发生亏损。经研究,为鼓励企业利用再生资源。
出处 《中国税务》 1987年第12期22-22,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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