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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经营金融业务所得征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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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税务局: 你局(87)粤税二字第085号《关于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经营金融业务所得征税问题的请示》收悉。鉴于对城镇集体金融组织自出现以来一直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并根据(87)财税字第049号《关于对农村信用社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
出处 《中国税务》 1988年第2期44-44,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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