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商品保修业务征税问题的探讨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近年来,耐用消费品逐步进入越来越多的家庭。为解决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中的后顾之忧,商业企业积极开展了以保修为主要内容的商品售后服务,这是适应我国现阶段人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促进耐用消费品生产与销售的有效措施。最近,国家规定对商业企业获得的商品保修费征收营业税。但目前各地对商品维修费的性质。
作者 吕苏宁
出处 《中国税务》 1988年第4期35-36,共2页 China Tax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