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82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局和株洲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对所属税务系统逐步推行了'职、责、权、利'紧密结合,'德、能、勤、绩'综合考核的岗位责任制。经过几年的实践,税务机关的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改变了过去工作职责不清,考核不严,奖罚不明的局面,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了'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全局税收任务自1982年起年年超收1000万元以上,去年实际超收3494万元。市局连续3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或红旗单位称号。
出处
《中国税务》
1988年第5期16-19,共4页
China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