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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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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目前对各类学校所办校办工厂实现的利润暂免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对其收入是否也要免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答:财政部(84)财综字第42号、(84)财税字第224号文规定,从1984年7月1日起,对各级各类学校校办企业收入免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财政部税务总局特别税处) 问:新建房屋租赁的建筑税纳税义务人如何确定?
出处 《中国税务》 1988年第5期51-51,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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