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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中化公司及其分公司新办企业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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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7)7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经贸部、国家体改委关于把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作为国际化经营综合承包试点请示的通知》的精神,为支持外贸体制改革,搞活外贸企业,经研究,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关于试行国际化经营综合承包的方案》
出处 《中国税务》 1988年第6期37-37,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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