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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的两个所得税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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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葡萄牙财政部提出,由议会通过的两个所得税议案,即对个人所得税征收单一的累进税,税率从16%到45%;对公司所得征收比例税,税率为36.5%,并有20%的折扣减免。 1989年,个人所得税将给予350 000埃斯库多的减免,所得在3 500 000埃斯库多到450 000埃斯库多之间的适用16%的税率,超过3百万埃斯库多的所得适用45%的最高税率。所有这些表明。
作者 李莉
出处 《中国税务》 1988年第11期49-49,共1页 China Taxation
关键词 所得税 葡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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