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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税一分不少 贿赂千元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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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省萍乡市高坑税务所副所长罗友华同志,一天到某集资联办的煤矿征税。经核算,该煤矿当时应纳产品税3000元。罗友华通知企业限期缴纳。该煤矿却想通过罗友华在税收上得到照顾,派专人将1000元人民币送到罗友华家中。恰好罗友华不在家,家里人不知怎么回事,只好把钱留下。
出处 《中国税务》 1989年第2期42-42,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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