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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滞纳税款息金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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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英国关税与消费税收入局从1988年新的会计年度起(1988年7月1日开始),将对其纳税义务人所滞纳的增值税税款加收‘滞纳税款息金’,即在征收拖欠的增值税税款时,按一定利率对税款的滞纳部分予以计息,一并追缴。首先,税务当局根据纳税义务人申报不实(主要是少纳)的情况,开具‘税款核定通知单’,通知纳税义务人其滞纳(或多纳)税款的数额,然后对其中属于滞纳情况的,在补征时。
作者 刘璐威
出处 《中国税务》 1989年第2期58-58,共1页 China Taxation
关键词 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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