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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工业自销产品应按实际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或产品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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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省辖市税务局: 我局[88]国税流字第011号《关于对工业企业自销产品不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下发以后,一些地区询问,对工业企业设立独立核算门市部、临时到外县(市)以及委托其他企业销售自产产品的,如何征收产品税。
出处 《中国税务》 1989年第6期45-46,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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