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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国营小型商业租赁企业恢复征收奖金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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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省辖市税务局: 国务院国发(1987)55号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国营商业体制和供销社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对国营小型商业租赁企业在1987年至1988年两年内免征奖金税,现免税期已满,应当恢复征税,同时,根据最近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的精神,通过治理、整顿,使消费基金增长与生产的发展相适应。
出处 《中国税务》 1989年第6期46-46,共1页 China Taxation
关键词 奖金税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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