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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开征医疗保险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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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1988年实行的'美国医疗事故法'规定,凡享受医疗保险金的纳税人(主要是残疾人和65岁以上的老年人),从1989年起要缴纳医疗保险附加税。医疗保险附加税的纳税标准是:在1989年度,每缴纳150美元的个人所得税,就应缴纳22.50美元的医疗保险附加税(约相当于应纳个人所得税的15%,译者注);1990年度,每缴纳150美元的个人所得税,应缴纳37.
作者 禾力
出处 《中国税务》 1989年第7期54-54,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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