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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试行“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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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局在上海,武汉纺织行业中试行的'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较好地解决了增值税的计算复杂问题。其基本原理是:把增值税计算与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分离,企业在生产领域的核算实行价税分流,把材料成本中所含的税金剔除进行成本核算;同时,对会计核算办法和产品利润的计算公式作适当改进:增设资金占用类一级科目'应扣税金',用以核算应税产品的整体税额和应扣除税额。产品利润的计算公式改为:
作者 刘汉武
出处 《中国税务》 1989年第8期11-12,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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