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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由铁道部自行解决工交事业费的单位贴花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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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税务局: 你局(89)闽税政三字第533号《关于由铁道部自行解决工交事业费的单位贴花问题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出处 《中国税务》 1989年第9期51-52,共2页 China Taxation
关键词 铁道部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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