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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展1989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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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几年进行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不少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仍较严重,甚至屡查屡犯。这是造成各种腐败现象滋长、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坚决予以制止。为此,国务院决定,1989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指导思想。1989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一项重大措施。搞好这次大检查。
出处 《中国税务》 1989年第11期18-19,共2页 China Taxation
关键词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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