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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集体企业纳税指南(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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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减免税的程序。纳税单位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需减税免税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写出申请报告,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逐级上报,按照税收管理体制规定的权限批准后执行。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不准擅自减税免税,更不能下达与税法规定相抵触的文件。税法规定的减免税产品(项目)。纳税单位生产经营的产品或项目,属税法明文规定免征的。
出处 《中国税务》 1989年第12期21-22,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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