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49年12月17日,政务院第十一次政务会议通过任命李予昂为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崔敬伯为副局长。 1950年12月9日,财政部颁发《统一税政法令解释与发行中央税务公报办法》。15日,政务院第六十三次政务会议修正通过《工商业税暂行条例》和《货物税暂行条例》,并于12月19日由政务院公布实旅。19日,政务院公布《屠宰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利息所得税暂行条例》、《工商业税民主评议委员会组织通则》
出处
《中国税务》
1989年第12期44-44,共1页
China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