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部分承包企业在使用财务人员问题上更换频繁,如有一个集体企业,仅在一年内就先后更换过五次会计。如此频繁地更换财务人员既不请示上级领导,也不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只是承包人一人说了算,甚至有些承包人竟把财务人员换成自己的亲属。这种做法不仅给财务工作带来混乱,而且还容易迫使财务人员违犯财务规定,不得不按承包人的意愿办事,严重破坏了财务工作的监督职能,给国家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如某集体承包企业,仅半年就少记产品收入30万元,漏缴增值税1.5万元。再如某商业公司。
出处
《中国税务》
1989年第12期51-51,共1页
China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