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9年4月初.武昌县税务局接到群众举报,检举该县湖泗镇个体户李盛钊大量贩烟偷税一案。该局及时组织专门班子稽查,抓住线索,顺藤摸瓜,很快又发现祝振栋、郑运忠、黎泽文等3人贩烟偷税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李盛钊等4人从1988年至1989年3月,先后在武昌、通山、崇阳、咸宁等县(市)烟草公司套购各种香烟11000余箱,进货总金额为276.33万元。他们采取更换业户名称、隐瞒收入和以多报少等手段,共偷漏各种税款157485.42元。
出处
《中国税务》
1990年第1期37-37,共1页
China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