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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代征建筑税工作的联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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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建设银行分行、工商银行分行、农业银行分行,各计划单列省辖市税务局、建设银行分行、工商银行分行、农业银行分行,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自从1987年11月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国务院《建筑税暂行条例》发出《关于银行代征建筑税办法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四部、行联合通知)以来。
出处 《中国税务》 1990年第1期47-47,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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