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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集体企业实行“还本销售”财务、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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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省辖市税务局:最近,一些地区询问,集体企业实行'还本销售'在财务、税收上如何处理。经研究,现明确如下:集体企业实行'还本销售'取得的销售收入应全额记帐,并按规定征收工商各税;
出处 《中国税务》 1990年第2期45-45,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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