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通过在资金占用方增设'应扣税金'科目来核算应税产品的扣除税金和整体税金,并与'应交税金'科目相对应,使增值税的计算科学、准确、一目了然。对应冲减的应扣税金是在'应扣税金'科目的借方反映,还是在贷方反映,目前没有统一规定。如《中国税务》1989年第三期介绍武汉纺织工业企业试行'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一文中的例4、例5。例4是:大修理工程领用生产材料,无税成本为1403.52元,其会计分录如下(为简化会计分录,现将其原使用的计划成本改为实际成本):借:203专项工程支出一大修理工程 1632.
出处
《中国税务》
1990年第4期10-11,共2页
China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