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本期“应扣税金”检查初探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目前,按'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计算增值税的试点工作已全面铺开。这种办法通过设立'应扣税金'科目,将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列入会计核算过程,基本解决了增值税检查方法不规范的难题。但是,因'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尚处试点阶段,加之各地具体作法不一。故增值税的检查还未能形成一套完整统一的办法。在此,本文拟以国家税务局整体方案为依据,对本期应扣税金的检查略作探讨。本人认为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一是本期应计提'应扣税金'项目的检查;二是本期应冲减'应扣税金'项目的检查;三是其它不通过'应扣税金'核算的项目的检查。一、本期应计提'应扣税金'项目的检查本期应计提'应扣税金'项目的检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本期购进扣除项目计提'应扣税金'的检查;二是本期转入扣除项目计提'应扣税金'的检查。
作者 彭立文
出处 《中国税务》 1990年第4期11-14,共4页 China Tax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