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适应税收工作的需要,河北省藁城市税务局自1987年以来,在征管改革方面,大胆探索'征、管、查相分离'的新征管模式。经过两年的实践,收到了明显效果。1988年全市征收工商各税2186万元,超额13%完成了全年税收任务;1989年全市征收工商各税3006.2万元,提前一个月超额完成了全年税收任务。藁城市税务局实行征、管、查相分离的主要做法是:(一)改革机构设置。根据新征管模式的要求,首先从征管机构上进行了改革。市税务局调整并加强了征管股,充实了检察室,组建了稽查队;市直属分局将原来'三位一体'的组织结构一分为三,改设为征收组、管理组、稽查分队。在市局统揽全局的情况下,业务工作分别由各专业机构直接领导。各专职岗位在工作中既能互相配合,又能互相制约。
出处
《中国税务》
1990年第4期17-18,共2页
China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