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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的分税制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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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澳大利亚实行分税制体制澳大利亚实行以分税制为特色的中央、州、地方(县)三级财政体制。在中央一级设国库部,由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协调联邦与州、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另设税收委员会和财政部,分别执行国家的税收和财政职能。澳大利亚的中央税由税收委员会征收,地方税由地方税局负责征收。税收委员会本部和驻各地的分支机构合起来共有职工2000多人。二、税收收入国家拿大头,地方财政对国家有很大依赖性澳大利亚三级税收收入合计占国民生产总值37%,在三级税收收入总额中,中央税收收入占80%,州占16%,地方占4%。澳共有6个州,2个自治区(相当于州),900多个地方政府。中央级收入的30%
机构地区 税制改革司
出处 《中国税务》 1990年第4期55-55,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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