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你是否知道我国除了适用我国公民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外,还有一部'个人所得税'法?它管的纳税对象为在中国工作的月工薪收入超过800元的'老外'们——海外投资经商者、外国长驻机构代表、外籍教师、工程技术人员……10年前,刚对外国人开征'个人所得税'时,上海一年只有60人次纳税。到1989年,在上海纳税的'老外'己达14189人次。这10年,他们依法累计为上海财政增收1.58亿元人民币。这可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个人所得税税源分散、隐蔽。为了这1.58亿元税款,我们的税务干部不知跑了多少工地,爬了多少高楼,宣传税法,了解情况。外税分局还逐步建立起电脑监控系统。
出处
《中国税务》
1990年第8期58-59,共2页
China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