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自订纳税规则的人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湖南省宁远县城关南郊村共产党员、个体户刘万宣,是从1988年开始做生意的。为了督促自己依法纳税,他专程到税务所当着专管员给自己订了遵章纳税三条规则:主动纳税;及时纳税;手中缺钱,借钱纳税。一次,他将手中所有的现金,向广东怀集县糖厂订购了10吨白糖,正待启程赴广东提贷时,正巧是该缴税款的时候了。但当时手中没钱,怎么办?有人劝他: '你和税务所的人熟,要求他们宽限几天,等那批糖出手了之后再缴吧。'刘万宣说:'不行,我不能不遵守自己立的规矩.
作者 唐齐忠 黎明
出处 《中国税务》 1991年第1期31-31,共1页 China Tax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