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85年起,我国全面实行了对出口产品退还产品税、增值税的政策。这项政策符合国际上进出口业务的惯例,对降低出口产品的成本、增强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鼓励外贸出口、推动外贸体制改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为出口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创造了条件。几年来,我们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出口退税的政策,逐步形成了一套出口退税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初步建立了一支专门从事出口退税管理业务的干部队伍,使这项工作开始走上正轨。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不同层次的专门培训。
出处
《中国税务》
1991年第2期15-18,共4页
China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