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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化肥产品、农药产品和农用塑料薄膜减免产品税、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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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近几年来,为了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国家在税收政策上,对部分化肥产品、农药产品和农用塑料薄膜一直予以免税照顾。目前,由于生产上述产品所用原材料价格上涨,企业亏损较大。为了扶持农用产品的生产,支援农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化肥产品、农药产品和农用塑料薄膜在1991年内继续减免产品税、增值税。现通知如下:
出处 《中国税务》 1991年第4期39-40,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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