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荣城市大鱼岛渔业综合公司,自1985年以来,以国家利益为重,认真执行税收法规,积极履行纳税义务,6年共纳税1344万元,经各级税务机关的多次检查,无错漏问题。该公司先后被荣城市政府、威海市政府和山东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授予'纳税信得过单位'、'纳税先进单位'和税收、财务、物价信得过单位。' 该公司是以渔业为主,兼营工业、商业、运输业、服务业等多种行业的综合性村办企业,下属25个非独立核算单位,生产经营项目多,需要缴纳的税种也多。为了准确计税和按期申报纳税,他们采取了如下5条措施:
出处
《中国税务》
1991年第5期35-36,共2页
China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