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提高认识 强化征管 做好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工作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为了贯彻产业政策,进一步引导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结构,国务院决定从1991年度起开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下简称'投资方向调节税'),同时停征建筑税。这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促进对投资实行计划管理的有效手段。它对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稳定大局,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地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处 《中国税务》 1991年第6期23-24,共2页 China Taxatio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