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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中国烟税小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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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开征烟税,始于清代,但附于厘金杂捐项下,无单行法规。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军,在扬州附近的仙女庙等地设卡筹款,以济军饷,对过卡货物,值百抽一,谓之厘金。开始仅就米劝捐,后由于军需所迫,渐演为无物不捐,故又称百货厘金。咸丰四年(公元1854年),清政府为增加收入,巩固统治,正式拟定条例实行厘金制度,
作者 阎伟
出处 《中国税务》 1991年第6期60-61,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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