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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品税的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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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农民或其他人到市场上出售在河里打捞及自家鱼塘出产的鲜鱼,是否应纳产品税?可否减免?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税条例(草案)》规定,生产应税农林牧水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产品交售给国营、集体收购单位的,由收购单位根据收购所支付的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产品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由销售者根据产品销售收入的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按照这一规定。
出处 《中国税务》 1991年第8期55-55,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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