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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对我国税法中有关“营业常规”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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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十三条所说的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所进行的业务往来'。这里所提到的营业常规都有哪些内容?实际执行中应如何理解呢?下面就此问题谈一下个人的见解。营业常规,即在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中,应普遍遵守并被普遍接受的规定。
作者 吴兰扉
出处 《中国税务》 1992年第5期18-19,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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