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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在价税分流试点企业中的汽车对内运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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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一些企业在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运输队伍也日益壮大起来。这给我们在试行增值税'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的过程中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企业依靠自己的运输工具外购原材料,其材料的计价是否应包括这部分运输成本? 按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材料的计价应包括:买价、外地运杂费、运输途中的正常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和大宗材料的市内运输费等5个部分组成。
作者 李健
出处 《中国税务》 1992年第8期13-14,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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