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出口企业出口高税率、贵重产品准予退税的补充通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直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今年三月,国家税务局、对外经济贸易部国税发[1992]079号《关于明确部分出口企业出口高税率产品和贵重产品准予退税的通知》发出以后,部分地区反映在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经研究,特作如下补充通知:
出处 《中国税务》 1992年第8期39-39,共1页 China Taxatio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