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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合资铁路征税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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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支持合资铁路建设的精神,现就合资铁路征收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铁道部各路局运营业务的营业税税率为5%,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营业税税率为3%。为了支持合资铁路的发展,对新建合资铁路从低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出处 《中国税务》 1993年第2期46-47,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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