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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租用外国集装箱用于国际运输所支付的租金暂免征收所得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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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近接一些地区反映,国内一些海运企业从境外租用集装箱用于国际运输,对外国公司取得的集装箱租金收入应否征收所得税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外国公司向我国境内企业出租集装箱取得的租金收入,应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出处 《中国税务》 1993年第5期48-48,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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