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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油田自营施工单位继续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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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2]097号文件关于对油田自营施工单位承建本油田地下工程作业及石油系统内部施工单位承建油田勘探工程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规定业已期满。据反映,目前大多数油田均已进入中后期开采,原油自然递减速度加快,勘探开发成本上升,油田亏损增加;同时,油田勘探和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为扶持石油工业发展,我局决定:
出处 《中国税务》 1993年第5期50-50,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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